一個女人離婚的原因:
『他娶我是花錢了沒錯,但我并沒有不懂感恩,反而因為感激他的付出一直在努力經營婚姻,我的付出足以抵消他花的錢,而且綽綽有余。而他,不感激我也就罷了,竟然整天指責我,否定我,拿我跟別人的老婆作比較,這樣的婚姻我留著有何意義?雖然我已經人到中年,但如果從現在就開始將就,幾十年如一日一直忍氣吞聲,此生也太沒意思了!我以后一個人生活,或者找個好男人一起生活,都比留在他身邊要好,所以我當然要離婚,能讓自己活得開心,為什么要停留在不開心的狀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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