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轎車庫不應該住人,還讓業主住人。還收取租轎車庫承租人物業費650一年,請問政府部門這個行為是否合法?
2、小區內樓道消防滅火器全部缺失,10號樓落水管為什么不修起來,于**你一直在推拖。請問你在干嘛。
3、于**作為項目經理,沒有證書,能不能擔當重任
4、于**一家平時中午吃喝都在小區物業用房里,大家都知道,小區物業用房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你占著那么大房子,還讓我們給你平攤水電費?你有本事可以把你水韻新城房子搬過來,一樣住。
心里美 發表于 2021-8-28 14:48
這些物業經理基本全是老年紀大的,有幾個做到持證上崗的,能勝任工作么?整天把自己看成是小區管理者,還有 ...
竇娥 發表于 2021-8-28 17:02
現在的物業是大爺,業主是冤大頭,光收錢不辦事,有事情全推業主頭上!
傻傻 發表于 2021-8-28 17:54
這物業光知道要錢,別的跟他一毛錢關系都么得
住建發言人 發表于 2021-8-31 17:50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條則,車庫改變原使用性質用于居住的情況下,根據使用性質按實際面積收取物業公共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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