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親家園物業沒有給全體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合同。變相收取物業費。請問此舉是否合法合規?
2、物業經理沒有項目經理證書,是否違法。
3、我們共同呼吁全體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換掉臨時物業。迎接正規物業到場。沒有物業合同還收物業費呢?
心里美 發表于 2021-8-31 09:12
物業合同一般都是跟誰簽的,到期以后沒有續簽,物業又賴著不走繼續收物業費,算什么情況,這個行業缺少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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