頤高廣場波思傳媒公司管理人林某,在解雇兼職的理由是找到正式員工,這個可以接受,但說到工資時,卻說有一天的試用期。兼職人員干了八天,卻給了七天的錢,美其名曰說兼職有一天試用期。兼職是沒有試用期的,在通知上班之初,就沒有告知有試用期,兼職拿的就是時間錢,對于一個學生而言,一天的工資就被昧良心昧掉了。而且還恐嚇員工,威脅員工,說什么能找到我,我很害怕,請問有什么辦法嘛
朵朵靜香 發表于 2021-9-4 15:36
臨時工可以沒有試用期的,約定試用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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