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豐商博城物業,不讓業主用電,去充電不讓充,必須要交物業費,交物業費還不給交,物業都換了幾拔了,還要把以前上任業主的物業費強加給,現在的業主,這個合理嗎,有沒有部門管管這些人
未來時空 發表于 2024-4-5 06:42
如果你以前沒交,或沒交足,肯定要逼你交啊,這當然合理了!
住建發言人 發表于 2024-4-7 08:57
近日,縣住建局物業管理部門對網友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經查,寶豐商博城物業公司可隨時為居民提供轉供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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