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h第一初級中學 2024年08月18日
報到指南
為確保濱??h第一初級中學七年級新生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穩進行,根據《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教基廳函[2024]1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4]6號)、《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縣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調整方案的通知》濱政辦發[2021]35號、《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縣城區部分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劃分調整方案的通知》濱教傳發[2022]135號、《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濱教發[2024]15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現將我校四個校區2024年七年級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中市路南校區
一、招生對象
符合在我校施教區入學的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景湖路以東,響坎河以南,張家河以西(含小島),海濱大道以北。
三、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按所屬施教區學校公告要求到學校報名。
四、招生條件
1.住址認定:適齡兒童少年小學畢業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校施教區范圍內長期實際居住的地址。
2.戶籍認定:適齡兒童少年小學畢業生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原則上應具有我校施教區內常住戶口。
3.房產認定:
(1)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持有在我校施教區范圍內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動產權證(共有權人僅限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動產權證認定必須載明為居住用房或住宅,非住宅性質房產原則上不作為施教區內房產認定,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生學籍卡》、戶口簿、出生證明、不動產權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隨適齡兒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我校施教區范圍內,可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權認定相應的施教區(不動產權證認定必須載明為居住用房或住宅,非住宅用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戶房產認定),需提供《小學畢業生證書》、《小學生學籍卡》、戶口簿、出生證明、不動產權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
(3)已在我校施教區內購置的房產,因開發商等原因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取得住宅用途不動產權證的,可憑經網簽備案的住宅用途購房合同、付款收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報名。
(4)在我校施教區范圍內實際擁有住房,但無法取得住宅用途不動產權證住房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生學籍卡》、戶口簿、出生證明、《 “小產權房”居民子女入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
(5)房屋被征收(拆遷)人子女符合在原住址我校施教區范圍內入學條件的,被征收(拆遷)人子女在房屋被征收(拆遷)兩個學年度內(即2022年8月31日后)申請在我校施教區學校就讀,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生學籍卡》、戶口簿、出生證明、拆遷購房協議、街道拆遷辦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
(6)在我校施教區范圍內有商鋪、單身公寓、車庫等,屬于非住宅性質用房,不作為房產認定,由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安排至縣城非熱點學校就讀。
五、報名時間
2024年8月19日至21日
上午7:30-10:30
下午3:00-5:30
六、報名地點
崇德樓一樓窗口報名處(東門進入左轉)。
七、友情提醒
1.報名期間,天氣炎熱,請做好本人的防暑降溫工作。
2.各種材料必須真實,如偽造材料,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
3.以上公告,未盡事宜,敬請垂詢!電話:18862088809
中市路北校區
一、招生對象
符合在我施教區入學的2024年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1)響坎河、景湖路、S327、幸福路和阜東路合圍區域。
(2)響坎河、北八灘渠、安康路和阜東路合圍區域。
(3)北八灘渠、張家河、越河路和幸福路合圍區域。
三、招生方式
現場報名(帶材料到現場審核報名)、網上報名(報名后帶材料到現場驗證)。
四、招生條件
縣城區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具有施教區內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下同 ),且與實際常住地相符。兒童少年原則上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內常住戶口。相關證明證件的認定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2024年8月21日)。
(一)關于常住地的認定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長期實際居住的地址。
(二)關于戶籍的認定
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施教區范圍內具有常住戶口(憑居民家庭戶口簿或適齡兒童少年本人身份證原件認定)。
(三)關于房產的認定
1.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持有在施教區范圍內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必須載明為居住用房或住宅,非住宅性質房產原則上不作為施教區內房產認定;共有產權房產認定僅限于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隨適齡兒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權證認定。
3.小產權房: 對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實際擁有住房但無法取得住宅用途不動產權證的“小產權房”,由申請人提供近期的水電費票據、2021年8月17日前購房買賣協議、房款交易流水記錄等佐證材料,報相應社區、街道審核認定。并提供社區主要負責人和街道分管負責人簽字、社區和街道簽章的統一證明,至相應學校辦理報名手續。2021年 8月17日濱政辦發[2021]34號文件發布后買賣、轉贈的,或此“小產權房”已被其他住戶子女報名入學時使用,不再作為施教區房產認定。“小產權房”三代子女入學參照實行。
5.拆遷房:房屋被征收 (拆遷)人子女符合在原住址施教區入學條件的,被征收(拆遷)人子女可在房屋被征收(拆遷)兩個學年度內(2022年8月1日以后)申請在原住址施教區學校就讀。憑拆遷購房協議、街道拆遷辦證明等辦理。
6.施教區內住戶住宅性質的房產按不動產權證上載明的規劃用途的性質來認定:①不動產權證載明為單一性質的居住用房或住宅;②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房。非住宅用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戶房產認定。
五、招生時間
2024年8月19日至21日
上午7:30-10:30
下午3:00-5:30
六、報名地點
厚德樓一樓相應窗口報名處。
七、其他說明
1.對家庭成員分立、戶口簿不能證明入學兒童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的,應提供公安部門相關證明材料(或出生證)。
2.報名材料主要包括小學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 份、經縣教育局審核驗印的小學學籍卡原件、戶口簿(或出生證)原件與復印件各1份、不動產權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 1份(或商品房備案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首頁 戶主頁 學生頁各1份、契稅發票或期房發票原件與復印件),沒有不動產權證的,提供社區街道出具的“小產權房居民子女入學證明”證明原件,或拆遷房、安置房、廉租房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一律為A4紙)
3.網上報名:有不動產權證且與戶口地址一致,可通過“我的鹽城”APP網上報名,報名成功后請在報名時間攜帶所需報名材料到學校現場驗證。
4.進入校園: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有序到對應窗口報名。
5.離開校園:報名結束后,迅速有序離開校園。
6.所有車輛(含電動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因校門前正在施工,請各位家長注意安全。
7.所有已報名學生的家長,請及時關注學校發榜通告,經審核不符合我校區入學條件的,家長需及時領回證件;符合入學條件的請8月29日到校領取入學通知書(證件原件開學后通知領回)。
八、友情提醒
各種材料必須真實,如偽造材料,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
以上公告,未盡事宜,敬請垂詢!
電話:0515-68113285
(上午7:30-10:30
下午3:00-5:30)
鳳鳴路校區
一、招生對象
符合在我校區施教區內入學的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1.富康路以東,海濱大道以南,張家河以西,迎賓大道以北。
2.204國道以東,迎賓大道以南,張家河以西。
3.張家河以東,越河路以南,幸福路以西。
4.幸福路以東,育才東路以南,東海大道以西。
5.東坎街道農村區域。
三、認定辦法
(一)總體原則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具有施教區內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下同),且與實際常住地相符。
(二)認定內容
1.關于常住地的認定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長期實際居住的地址。
2.關于房產的認定
(1)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持有在施教區范圍內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動產權證(共有權人僅限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隨適齡兒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權證認定。
(3)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實際擁有住房,但無法取得住宅用途不動產權證住房的,可按該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區入學。自本辦法頒布之日起,通過買賣、轉贈方式取得的上述無不動產權證住房,一律不作為所在施教區的房產認定。
(4)已在施教區內購置的房產,因開發商等原因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取得住宅用途不動產權證的,可憑經網簽備案的住宅用途購房合同、付款收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材料進行認定。
(5)房屋被征收(拆遷)人子女符合在原住址施教區入學條件的,被征收(拆遷)人子女可在房屋被征收(拆遷)兩個學年度內申請在原住址施教區學校就讀。
(6)施教區內住戶住宅性質的房產按不動產權證上載明的規劃用途的性質來認定:①不動產權證載明為單一性質的居住用房或住宅;②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房。非住宅用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戶房產認定。
(7)學校對申請到施教區學校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家庭不動產權證的認定截止時間為當年8月21日。
四、招生方法
符合一中鳳鳴路校區招生條件的2024年小學畢業生,由其法定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詳見七年級新生招生報到須知)到學校報名窗口進行報名。
五、招生時間
2024年8月19日至21日
上午7:30-10:30
下午3:00-5:30
六、報名地點
篤志樓一樓窗口報名處。
七、友情提醒
1.請各位報名的家長從我校區北門進校(西門不開放)。
2.進入校園后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按照指示牌有序到對應窗口有序排隊進行報名。
3.報名結束后,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開校園,不聚集,不逗留。
4.各種材料必須真實,如偽造材料,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
以上公告,未盡事宜,敬請垂詢!電話:13961912512、15195175207
景湖路校區
一、招生對象
符合在我施教區入學的2024年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1.港城路以東,S327以南,景湖路以西,海濱大道以北;
2.港城路以東,海濱大道以南,富康路以西,迎賓大道以北。
三、招生方式
現場報名(帶材料到現場審核報名)。
四、招生條件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具有施教區內房屋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下同 ),且與實際常住地相符。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內常住戶口。相關證明證件的認定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2024年8月21日)。
(一)關于常住地的認定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長期實際居住的地址。
(二)關于戶籍的認定
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施教區范圍內具有常住戶口(憑居民家庭戶口簿或適齡兒童少年本人身份證原件認定)。
(三)關于房產的認定
1.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持有在施教區范圍內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必須載明為居住用房或住宅,非住宅性質房產原則上不作為施教區內房產認定;共有產權房產認定僅限于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隨適齡兒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權證認定。
3.小產權房: 對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實際擁有住房但無法取得住宅用途不動產權證的“小產權房”,由申請人提供近期的水電費票據、購房買賣協議、“小產權房”居民子女入學證明。
4.期房: 已在施教區內購置的房產,因開發商等原因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取得住宅用途不動產權證的,可憑經網簽備案的住宅用途購房合同、付款收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材料進行認定(認定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
5.拆遷房:房屋被征收 (拆遷)人子女符合在原住址施教區入學條件的,被征收(拆遷)人子女可在房屋被征收(拆遷)兩個學年度內(2022年8月1日以后)申請在原住址施教區學校就讀。憑拆遷購房協議、街道拆遷辦證明等辦理。
五、招生時間
2024年8月19日至21日
上午7:00-10:00
下午3:00-5:30
六、報名地點及電話
勵學樓101 (家長咨詢室)
尚學樓102、103 (101、104為家長等候室)
勵學樓102、103 (101、104為家長等候室)
咨詢電話:13770120453 15961913926
七、其他說明
1.報名材料主要包括小學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 份、經縣教育局審核驗印的小學學籍卡、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各1份、不動產權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沒有不動產權證的,提供社區街道出具的“小產權房”居民子女入學證明原件,或期房、拆遷房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進入校園: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有序到對應窗口報名。
3.離開校園:報名結束后,迅速有序離開校園。
4.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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