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衷心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我市校外培訓市場規范、有序發展所作出的積極貢獻!為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進一步營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校外培訓環境,現就2025年暑期校外培訓工作向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作出如下提醒:
一、嚴守合規經營底線
深入組織學習《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開展校外培訓。
1.依法取得培訓資質。經主管部門審批頒發《審核意見書》,登記獲得《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后,方可開展相應培訓。各培訓機構須積極主動向所屬主管部門申請資格審核,并將預收費資金、培訓材料、培訓人員等自覺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接受全流程監管。須在培訓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機構證照、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人員資質、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2.嚴禁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雙減”政策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間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組織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任何機構或個人違背“雙減”政策,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或以“教育咨詢”“校外托管”“一對一”“一對多”“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研學”“家教”等形式開展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3.嚴格規范宣傳及收費行為。不得刊登、播發面向中小學生或家長的校外培訓廣告,不得發布各種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引發家長教育焦慮的違規廣告。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鼓勵依托全國平臺推行“先學后付”模式,堅決杜絕惡意圈錢、“退費難”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家長繳費時,應指導家長通過“校外培訓APP家長端”進行選課、繳費,與家長簽訂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并據實開具正規發票。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執行《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等制度,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暑期至少開展2次全面自查自糾。暑期開課前,機構要全面開展1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培訓場所的消防設施、電氣線路、疏散通道、監控設備等進行細致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從業人員開展1次初起火災撲救和疏散逃生等應急演練,組織學員開展1次“安全第一課”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營業期間每2小時至少開展1次防火等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切實提升培訓服務質量
1.規范從業人員管理。認真落實從業人員入職前資格審核和準入查詢制度,嚴禁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無相應資質人員及從業禁止人員。加強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和校外培訓水平。從業人員應自覺踐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做到愛崗敬業、關愛學生。
2.規范培訓材料管理。優化培訓課程設計,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使用規范出版物,嚴禁使用未經審定的教材、境外教材及含有不良內容的教學資料,培訓材料要符合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定期開展培訓材料自查自檢。
3.強化培訓過程管理。規范培訓行為,嚴禁對學員進行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注重培訓效果評估,為學生提供個性化、高質量的培訓服務。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暢通家長反饋渠道,及時妥善處理各類訴求,不斷提升培訓服務質量和水平。
依法依規開展培訓是各校外培訓機構的生命線和唯一發展途徑。希全市廣大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進一步深化認識、規范培訓、誠信經營,使校外培訓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市教育局將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擴大違規培訓線索來源,組織相關部門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隨機抽查,對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鹽城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來源:鹽城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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