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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11-30 06:14
正文摘要: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叫韓冬梅,是一名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無業,家住濱??h八巨鎮永余村八組。電話13092169535。 事由:本人原戶籍濱??h界牌鎮十八頃村,有1畝多人口承包地,于1997年嫁至濱??h八巨鎮原大 ... |
11月30日,網友韓冬梅在濱海論壇發帖,反映村干部私自取消合法公民土地24年一事。對此我鎮高度重視,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回復如下:經調查,網友韓冬梅為我鎮官莊村原四組村民(原界牌鄉十八傾村七組村民),1997年2月出嫁到八巨鎮永余村,按照1998年國家土地二輪承包和村分配政策,韓冬梅作為出嫁人員,不參與原十八傾村土地二輪承包分配。感謝網友對界牌工作的關心,并提出寶貴意見,我們將認真對待,采納其合理建議,努力把各項工作做好。 |
本人無業、收入低,還無權享受公民平等權力(知情同意權、農村戶籍分配土地權)。界牌鎮鎮府及本人村部是否公平處理矛盾,本人不知。等待上級共產黨領導為民做主,體諒農民生活疾苦。堅信正義不會遲到。反對貪污腐敗等不良現象。本人堅信對共產黨有監督權,是每個公民應有的權力。 |
界牌發言人2021 發表于 2021-12-2 08:57 請拿出政策文件,不要文字一帶而過,謝謝! |
界牌發言人2021 發表于 2021-12-2 08:57 你好,請問人家去鎮信訪辦,是誰回復人家說誰取消的就找誰?難道新官就不管舊事了嗎? |
落葉掃秋風 發表于 2021-12-2 10:17 根據法律來講,以前我有土地,我戶籍未動,因出嫁就強行取消我土地,是否合法。分配土地是看是否出嫁還是根據法律看戶籍。是根據共產黨的帶領腳步還是村部的帶領。 現在是法制社會,共產黨領導人會說出嫁就代表戶籍變動嗎?如果是這樣,戶籍還有什么作用?作為一名合法公民,本分的農村人,沒有地方分配的土地,何其可笑?現也有證明地方紅頭證明并蓋章,本人確實因出嫁,從而無土地24年。這是不變的事實。其做事合法不合情理,還是合情理不合法,群眾及領導的眼光是雪亮的,公民有權監督。 (我出嫁,也沒看到地方政府提醒我變更戶籍,直至2013年還是本人自己去變更戶籍。) |
鎮政府及村部,是共產黨的代表機構,貫徹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因出嫁就不承認戶籍,強行取消土地,這就是界牌鎮政府及村部作為共產黨代表人的工作態度及其作風嗎? 都說以小看大,現此問題推拿搪塞,直言不該擁有土地,其余工作方面不敢想象其作風。 |
界牌發言人2021 發表于 2021-12-2 08:57 地方執行是否代表共產黨,是否能拿出紅頭文件,根據土地承包法發包方是否有直接權力取消農民土地。請翻看土地承包法。作為一名合法的中國公民,政府對待公民權力是否平等。本人雖出嫁,但戶口未遷,村部是否直接有權替我變更戶籍,更何況未經本人許可,取消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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