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法律框架下,同居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與婚姻關系的財產歸屬規則存在顯著差異。關于同居期間一方購買體彩所獲獎金是否屬于共同財產,需結合以下法律要點分析:1. 法律基本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 婚姻關系:婚后所得原則上為夫妻共同財產(另有約定或法律特別規定除外)。 -同居關系: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原則上歸各自所有,不自動視為共同財產,除非能證明存在共同出資、共同勞動或其他共有約定。2. 體彩獎金的歸屬判斷 (1)關鍵因素:體彩購買資金來源 個人資金購買:若體彩由一方完全使用個人資金購買,中獎獎金一般視為其個人財產。 共同資金購買:若使用雙方共同積蓄或共同經營所得資金購買,獎金可能被認定為共有財產(需舉證)。
2)雙方協議優先 若同居雙方曾簽訂書面協議(如同居財產協議)明確約定財產歸屬,優先按協議執行。(3)共同貢獻的舉證責任 主張獎金為共有的一方需提供證據,例如: - 共同出資購買體彩的憑證(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 - 長期共同購買體彩的慣例; - 一方負責勞動維持家庭,另一方用收入購買體彩等事實(可能通過貢獻度主張分割)。
-3. 司法實踐中的處理傾向 一般情況:法院傾向于認定獎金為購買方個人財產,除非有明確共有證據。 -例外情形:如能證明購買體彩是雙方共同生活計劃的一部分(例如長期共同投資體彩),可能支持按貢獻比例分割。
4. 風險提示 舉證難度大:同居關系缺乏婚姻的法律推定保護,主張共有的一方需承擔較重的舉證責任。 法律保護差異:同居關系不享有夫妻共同財產制、繼承權等法定權益,建議通過協議明確財產歸屬。 |